• 2011-03-28

    好奇一下

    好奇一下,这个“王静元 帅哥”不会是搜错了吧。。。。

     

     

  • 2011-03-28

    星期天的早晨

    这不算一个很有趣的星期天早晨。我在一段很浅的睡眠和一段不是很愉快的电话中基本上就过完了。日子是应该有些不一样了。傻事做多了,不好的一面基本上也都展现得过度了。我想我应该也不会比现在的“我”更差劲了。

    害怕输,所以特别努力地练功,通了奇经八脉,觉得应该学有所成。没想到走火入魔,才想起,“欲练此功必先自宫”。

    哈哈,我在写什么?是气话,比喻也不恰当。看到的人自行忽略。

  • 整理收藏夹的时候看到这个很就以前添加的百合上的一个转贴。认真看了下来,还挺有感觉。我也有我的西伯利亚,名字叫做Knoxville,也很安祥。我也会站在西方文化面前无可适从,在这种走不进也思考不出为什么要去融入的理由的矛盾中郁闷。所以我会在不断的矛盾和想念中跟自己说,我是一定会回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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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那年上飞机前圆圆的爸爸对我说:到了纽约,一定要随身带5、60美元现金,万一碰到抢钱的,这就是“保命钱”了。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告诫,于是我到了纽约之后,总是随身带着5、60美元的现金,随时等待被抢,等了好几年。如果那个迎面而来的黑人青年朝我拿出枪来,我就可以惊喜地掏出那些美元,说:你终于抢劫我了! 

    可惜7年来,这一幕始终没有发生。事实是,这些年我在街上遇见无数黑人青年,其中有n个曾经笑嘻嘻地对我说:“hey, baby, you’re beautiful。”但是从没有人对我说:“Give your money to me.”事实是,不但想象中的打劫始终没有发生,想象中的其它很多事情都没有发生。比如结婚生子,比如开始热爱学术,比如超越种族、文化、语言的障碍与世界各国人民打成一片。 

    而发生的事情却常常是没有想到的,比如911,比如在一个秋日的下午收拾东西去一个叫剑桥的地方。 

    说到和世界各国人民打成一片,这事的难度的确是我所料未及的,大约是我来美7年之后所有的“没想到”里面最没有想到的一个。以前我总觉得象我这样的民族虚无主义者,结交五湖四海的狐朋狗友还不是轻而易举,但是事实证明“文化差异”这个虚无缥缈的东西力量确实比我想象的强大很多。你和一个阿尔巴尼亚人可能政治观念、喜欢的哲学家、电影、电子游戏一模一样,你们甚至可以谈恋爱,但是somehow你们就是不能成为“哥们”。 

    这个 “somehow”是如此诡异以至于用“文化”去概括它都显得词不达意。 

    2. 

    我还记得到达学校的那天下午,00年8月23号,在学校住房办公室的门口,因为签房约要照片,我在路边翻箱倒柜地找照片。三个大行李箱,全锁着,一一打开找照片,急得大汗淋漓。 

    为什么我后来见到的119街和记忆中第一次见到的119街如此不同呢?是不是脆弱感会让一个建筑、一个街区、一个城市显得比它实际上的更高大呢? 

    “你知道,一个人到一个新的地方总是特别脆弱。” 

    后来我竟然做了住房办公室的兼职员工,后来住房办公室的主任在指导我怎么给新生签约的时候这样说。还有一个人跟我说过这句话,他跟我同一年来美国,去了另一个地方,很快结了婚,他就是用这句话来论证他为什么急于结婚。 

    年轻气壮的时候,我总觉得一个人因为脆弱而结婚是多么可耻的事情,现在我觉得这也没什么。人人都追求幸福,但是很多人的当务之急不是追求幸福,而是精神自救、不发疯、不崩溃、不象大街上的那个疯子一样高举圣经在车水马龙中高喊“哈里路亚”。 

    又想起刚到美国的时候穿的那双塑料拖鞋,脚背上镶着两朵小花。走在大街上,有人说:cute shoes. 我说:what? 他重复:nice shoes. 我又说:what? 他又重复:cute shoes. 最后,那个既不懂美国人赞美陌生人的文化又不懂英语的女孩逼得那个善意的路人停下来,凑在她耳边大声、一字一顿地说:I’m just saying your shoes are nice! 

    又不是抢钱,那么大声干嘛。 

    还有另一双鞋。牛仔的靴子,00年的生日礼物,由西岸来访的某同学所送。那次该同学还和我一起从事了我来美之后的第一次shopping活动。我们在H&M买了大约200美元衣服,对于当时的我来说,已经是巨额消费了。我们高高兴兴地坐公共汽车回家,但是下车的时候忘了把购物袋拿下来。就这样,穿着粉色滑雪衣的我,和穿着黑色滑雪衣的他,沮丧地走在纽约冬天的大街上,为丢失巨资购买的衣服而黯然神伤。 

    后来天就黑了,后来他就走了,后来在一场关于巩俐演技的辩论结束之后我们就分手了,后来我就把那双穿旧了的牛仔靴给扔了。 

    一个令人奇怪的事实是,为什么关于每一场恋爱,我们所能牢牢记住的,往往只是开头和结尾而已。 

    或者,如果关于这个人你能记住的只是开头与结尾,那么你们从来就不曾真正恋爱过。 

    3. 

    这7年,发生的事情是多么地少啊,简直像一场我所厌恶的蔡明亮的电影,到处是长镜头里面目模糊的脸,对话稀薄,情节漫无目的。 

    At some point, I lost interests in making my life a soap opera. At some point, I started pretending I’m not home when people knock on my door. 

    那么,我到底应该出于对极简主义艺术风格的欣赏而为自己的生活喝彩呢,还是出于对热烈生活的向往而为自己的生活哀叹呢? 

    也许发生的事情并不少,只是我对事件有一只巨大的胃而已。还写小说了呢。还博客了呢。还专栏了呢。还和蚊米演绎了一场可以让单田芳来讲解的章回体爱情故事呢。 

    其实仔细一想,我在国内的时候过得也挺没劲的。在清华的时候,不也是一个人,骑着一辆破自行车,独来独往。翻看当年的日记,里面并没有莺歌燕舞欢声笑语以及“阳光灿烂的日子”。“生活枯燥得令人痛心。好象是在看一本书,翻到某个阶段,奇怪地出现了些空白页,一页一页,全是空白。” 

    那我为什么老嚷嚷着想回国呢?难道就算寂寞,上面也要裹上一层热闹的糖衣?而今天的地球上,没有哪里比中国更热闹。 

    可是,热闹有两种,一种是充实和丰富,一种是鸡飞狗跳。 

    可是的可是,苍白也有两种,一种对能量的珍惜与节约,一种是荒凉与空洞。 

    如果从鸡飞狗跳退出之后进入的只是荒凉与空洞,或者反之,这还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吗。 

    4. 

    本来我还一直为离开纽约这个“大城市”前往剑桥这个“小镇”而伤感的,后来我想通了:在美国这些年,虽然我名义上住在大城市,但过得其实也只是“小镇”生活。除了在波士顿那大半年,来美7年,我活动的范围一直是一个叫做morningside heights的小社区:96街为南界、125街为北界、Riverside为西界、Amsterdam为东界,还不如剑桥大呢。 

    这么一小块巴掌大的地方,就是我的纽约,我的西伯利亚。 

    来美7年,我没有去过西岸,没有去过“南方”,没有去过阿拉斯加或者夏威夷。我并没有强烈的旅游的愿望。我成为一个全球流浪者完全是历史的误会。我骨子里的理想就是坐在村头那棵大槐树底下给孩子喂奶而已。 

    他们说人生是一场旅行,我怎么觉得人生就是从一口井跳到另一口井呢。 

    他们还说时光飞逝如电,那说的大约是中国的时间,而不是这里的时间。这里的时间是宽阔平静的河流,一点一点往前挪,还动不动断流的那种。 

    7年来我的村庄几乎没有任何变化。110街的Right Aid,113街的Mill Korea,116街的Ollie’s,112街的Labyrinth bookstore……当然,110街的Dynasty早就不在了,旁边的Café Taci也变成了一个墨西哥快餐店,新的West Side虽然重新开张,但是冷气大得我都不敢进门。 

    我想起有一回坐在110街的Starbucks,隔着玻璃窗,看见外面出了一场车祸。我看到的时候,车已经翻了,斜躺在马路中间的矮树丛中,警察还没有来或者已经走了,车里的人也不知道有没有出来,几个群众在围观,更多的人若无其事地从旁经过。那天下午的太阳特别好,好到马路中间的一场车祸都显得非常安详。 

    若干年后,想起我的纽约,我的西伯利亚,我的morningside heights时,我希望自己想起的,是这样的安详。 

    5. 

    24岁到31岁,对于一个女人来说,算是一段“黄金岁月”的流失?我试图为此伤感,但却伤感不起来。时间嘛,哪一段和哪一段不是差不多。一想到一个30以上的女人为自己的年龄而自卑本质上是迎合男人的世界观和审美观,我就更觉得不能让他们得逞。 

    事实上,青春简直是个负担呢。它让你对生活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让你以为“世界归根结底是你们的”,现在好了,这误解消除了,该干嘛干嘛去,还少了上当受骗的屈辱感呢。还更好。 

    写毕业论文的时候看了不少红卫兵传记,从此简直讨厌青春了。年少,口号,不知天高地厚,以为大地在你脚上,荷尔蒙武装起来的正义感,这些东西搅和起来,人就操蛋了起来。而这操蛋中最操蛋的一点,就是那貌似“反叛精神”中隐藏的谄媚情结以及herd mentality. 

    对,我31了,在异国他乡如你们所幸灾乐祸的那样变老了,但是我并不伤感。 

    6. 

    总还有些变化吧,比如说,政治面貌?其实也说不上什么变化,99年开始上网之后,因为网上辩论,发现自己在向理性底线不断退却的过程中,退到了一个叫做 “自由主义”的地方。其实从来没有刻意在某一个阵营里安营扎寨,但是接下来的7年里,我发现自己在几乎每一场政治辩论里、对每一件事物的看法里,都不断回归到这个立场,最后不得不承认这个立场对于我具有一种“地心引力”。 

    7年来,我已经从一个“自在的”自由主义者变成了一个“自为的”自由主义者。我并不以前更反动,但是我的反动比以前更顽固。 

    顺便说一句,我不认为自由主义是我的政治信仰,它只是我的政治底线。事实上自由主义真正关心的只是底线问题,而其它主义者关心的大多是蓝图问题。 

    不是没有过惶惑,not politically, but socially。过去7年,作为一个留学生中的右派,我渐渐意识到自己“双重少数派”的位置。在中国留学生当中,我当然是少数派。但即使是在美国学界,我也时常处于“少数派”的位置上。7年来目睹了美国高校越来越被乔姆斯基这样的极端左翼占领的氛围,而我特别反感这样的氛围,反感乔姆斯基等恨不得把那些“流氓政权”描述呈诗情画意的“和谐社会”的架势。 

    我想我骨子里其实挺neo-con的。当我说我灵魂深处是个“老头子”的时候,我指的“老头子”是那个已经死了很久的、现在已经被媒体搞臭了的、据说是新保守主义鼻祖的犹太移民Leo Strauss。 

    7年过去,作为一个Leo Strauss的当代中国女文青版,我逐步克服了“双重少数派”地位带来的孤独感。岂止克服孤独感,简直培育出了一股“我看你们能把我怎么地”的焦大感以及高尔基的海燕感。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我不再需要有意识、无意识、潜意识的herd mentality。用北岛老师的话来说:告诉你吧,世界,我不相信。 

    7. 

    如果我把过去7年的生活当作一个电影,放给7年前那个刚下飞机的女孩看,她会不会很失望呢?会不会失望到说“啊,就这样啊,那还是算了吧,我买张机票回去算了”? 

    来美7年,我最痛心的一点,就是自己没有如愿以偿地爱上学术。但是出于生计的原因,又不得不一直从事学术工作。不幸的是,对一件我并不热爱的事情,我竟然还有一点天分,至少足以通过考试答辩论文找到一份还算体面的工作。 

    最近老看蚊米他们打Texas Hold’em,一个发现:抓到烂牌固然不幸,但更不幸的往往是抓到好牌--好但不是最好的牌。我的学术天分对于我,就是这样一副好但不是最好的牌。

    以前王小波对“反熵”行为表示欣赏时举过一个例子,一个登山者解释自己为什么爱爬山时说:不为什么,因为这座山在这里。 

    没有比这更可悲的答案了。我为什么要读博士呢?因为“博士学位在那里”?我为什么要出国呢,因为“美国在那里”? 

    00年的冬天,在我还是西岸某同学的女朋友的时候,有一天晚上,我曾经突发奇想,给他打电话,说:我想退学!我要考电影学院! 

    西岸同学当即给予了否定,为此我们大吵一架。 

    当然事后我并没有去考电影学院。我想究其原因,不过是因为我嫌先下这个山、再爬那个山,路途太遥远而已。 

    可是有时候我会畅想:What if? 

    弗洛姆说,“逃避自由”是人的天性。在我看来,逃避自由的表现就是:“因为山在那里,所以我要爬山”。 

    读关于“延安整风”以及的著作,读来读去,结论只是:一切洗脑(整风)的成功要旨,不过在于帮助人们逃避自由。当一个体系能够用逻辑自洽的方式替你回答一切问题、并且保证这些答案的光荣伟大正确的时候,的确,还有什么自主思考的必要性呢? 

    Am I escaping from freedom by climbing the academic mountain in front of me? 

    这是一场多么不辞辛苦的逃避啊,几乎可以说是艰苦卓绝,从一个大陆到另一个大陆,从另一个大陆又到另一个小岛。 

    从前有一个女孩,她总是非常焦虑。有人问她:你为什么总是那么焦虑?生活多么美好啊!她说:我也不服啊,但是没有办法,我缺乏智慧,总是要翻山越岭才能到达一个近在咫尺的地方,但是你知道吗?我有一种预感,我相信自己会越老越快乐的。 

    后来呢? 

    后来她就去了英国。 

  • 2010-07-31

    LANL的最后一天

    下午三点钟,我的最后一天打酱油工作即将结束。半个小时之后我就会跟这里的同事们告别,然后把胸卡退还,再把密保卡上交,到那时,我就什么楼都进不去了。我很想在门口拍个照留作纪念,不过这样做的后果可能就是我会被持枪的武装力量制服在地板上,四脚朝地。风险很大,还是算了,安全第一。

    11个礼拜,扣除第一个礼拜没有密保卡不能干活的日子,还有最后一个礼拜打酱油虚度光阴的一个礼拜,也算认真工作了两个月了,虽然做的东西不是很好玩,我不喜欢coding,而且也觉得最后没做得怎么好,但是mentor显得挺满意。那么,我自己也满意一下吧:)


    这是一个很荒的地方,一个对外国人限制很多的地方,说不上喜欢,不过还是有了些感情。就像zxpy说的,好好珍惜最后几天呢,要不是实习,你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去这样的地方。是吧,那也算很特别的经历了。将来回顾一下,我会说,在那个7500feet的山头,我生活过,工作过,晒黑过,流鼻血过,抱怨过,跑步过,坐公交坐过站过,打排球过,打乒乓球过,看世界杯过,蹭饭过,吃方便面过,做馒头失败过,拍照过,煲电话粥过,玩游戏过,开心过,郁闷过,想念zxpy过……

    Knoxville, I am back!

    最后伤心再抱怨一句,其实这一天本应该是我回过飞机起飞的一天……

     

  • 2010-07-17

    等待着。。。

    “飞机慢慢地降落,震得比先前转机前的航班要厉害得多,不知道又是为何。从飞机上俯瞰,微微泛红的土地,然后随机般地长着一团一团的灌木丛。果然很荒芜,其实我当时的想法是,怎么这么像发霉长毛的大饼呢?原谅我得比喻……”

    当我打开这个名字叫做Untitled的记事本想要写一篇日志的时候,才发现原来这里有个开头,是5.16好飞机降落在Santa Fe的小机场等待中码的几行字。那一天还有些许紧张,在客厅大小的候机厅内,左看右看。记得还有一个不太会走路的小孩,不断地跑到放宣传册的地方抓一把然后一颠一颠地跑向妈妈,边喊“MOM~~”,不断重复,很是可爱。然后居然又是两个月过去了,紧张变成了习惯,好奇变成了对会学校的期待。虽然好像是昨天,却一点都过得不快,只因为你在期待,所以时间就很慢很慢。可是时间同学本来就跑的很慢,偏偏现实还在跟我作对,突然间暑假不能回家了,我的期待又延长了……所以呢,我就在igoogle主页上放了一个傻傻的倒计时,每天不断地看,结果就是——它在告诉你,时间真的走的很慢。

    Los Alamos是个很荒很荒的地方,这个你从前面的第一段话就可以看出来。它还很高,2300米左右,每天早上上班要爬个小坡,爬坡的时候你会不断给自己心里暗示,高原上爬坡不容易哪。更崩溃的是它特别的干燥,刚来时出门,太干燥了以至于觉得自己就像个小干电池,碰个东西就放电,看来“霹雳贝贝”不是那么好当的。好在我适应能力还行,现在呢,不流鼻血了,不放电了,恢复了正常人生活。在我从“霹雳贝贝”退化为正常人的这个过程中呢,我一直是在上班的。上班很无聊,因为我总是带着很悲观的情绪看自己的任务,每一次的小进展都是在跟VTK不懈的斗争中以我的妥协和退让获得的。

    哎。。。写到这的时候,我突然很是想念于博的歌声啊。于博同学呐,还是在学校实验室听你唱歌感觉好:)边上好几个美国哥们,人还不错,可惜就是跟他们唠不起家常。当他们开启生活模式讲话的时候,就常常听不懂了,听懂了也接不上话。最后我放弃了尝试,改为擅长的安静模式。安静的王静元呢,一般出现在不开心的时候,或是长辈们面前。无奈之举,本没想安静的。。。

    在这边还吃了很多墨西哥菜,毕竟这里也叫“新墨西哥州”嘛。Taco和Burrito是少不了的了,还有好多我根本不知道是什么的东东,点菜是很不容易的。不过大部分是不好吃的。刚开始的一个月每天蹭Carson的车出去吃饭,虽然不怎么好吃,倒也吧小小的downtown给吃遍了,现在木有了,Carson回去陪女朋友了,我们就天天小食堂排队买汉堡了……在加上一段时间的厌厨情绪,对国内美食无敌想念,仅次于想念zxpy的程度:)

    还有五个月,回家

    还有两个礼拜,回学校

    还有三天,mm生日,先说生日快乐~

     

  • 哈哈,好奇地看了下访问记录,我就截个图,不说话:)

    image

  • 清晨自然醒来的时候,特别舒服。虽然我每天睡的也都不少,不过背着project的deadline和考试的觉总是睡的不舒服。嗜睡的人需要一觉睡到天亮,醒来再打个电话,嗯,懒人的梦。

    这算是一个很忙的学期,我在不停的想念ZXPY的同时又有四门课,一半TA,一半RA。作为一个TA,我是很不称职的,常去跟着上课,但是基本在打瞌睡。改作业的时候总是慢一拍,想起要改的时候,偏偏找不到老师n年前给我发的grading guide。这是一个很悲剧的情况,所以我深深的bs自己。作为一个RA,我也是很不称职的,因为我常弄不懂我到底在做什么,老板看了我的代码,晕过之后偶尔还蹦出一句,“Magically works” 这句话不是夸奖,意思是“居然这都能行?”

    不过好在不称职贵不称职,总是把一个学期给熬完了。有趣的是Data Mining的课,居然赚了个GPS。挺意料之外的惊喜。毕竟这是我从小到大头一回上课能赚钱的。当然奖的GPS可山寨了,回来一把玩,能看照片,能放歌,貌似还能看点视频,整得挺多功能的, 就是不知道指的路对不对。

    最近经常发的感慨就是,being a  foreigner is not easy。。。整天在check你的身份,实个习得先检查你个七八遍,也不晓得他们都检查什么,他们知不知道我在想谁呢?他们知不知道我在国内的同伙是谁呢?他们知不知道小时候我也是跟着骂美帝国主义过的呢?LANL那边检查完了呢,学校还跟你没完,你还不能随便实习,你得选个课,然后以课程要求去实习。这课也不能乱选。比如昨天CIE的哥们就问我,你一Computer Engineering的学生为什么要选Computer Science的课?我瞪大眼睛看着这个仿佛在问我1+1为什么等于2而且同时还觉得我很笨的人……这个……要怎么回答?

    不管怎么样,没办法,跟他们折腾。

    16号就去Los Alamos,一个人继续美国的大农村之旅,想必是比诺村更荒凉的吧,但愿不要给老板太丢脸……

    7.30飞北京,那时候都有谁在北京呢?我要蹭饭~~!

  • 2010-03-10

    回来锄草了

    今天整理文件夹的时候发现了几张几个月前从电驴上开始拖的李健的专辑。那一天突然很想听他的歌,所以就找来下了,不过源不多,我又是断断续续地下,总是没有尽头的样子。然后就那么一直放着,再后来就给忘了,或许是王菲在春晚唱了他的《传奇》之后,大家开始关注起这个长着安静的脸唱着安静的歌的男生,然后下的就快多了。男生?或许不能称为男生的吧,我现在在公交车上都会被叫叔叔了…

    然后呢,一首一首地听,心情就特别舒服。打到这句的时候,放到《我的朋友》:

        忽然想起好久不见
        我的朋友你还好吗

        是否平常像我一样
        浮浮沉沉虽然还飘流

        我们随梦想散落在天涯
        天涯割不断彼此的温暖

        忽略了多少曾有的真情
        从来不计较一生问候就好

        说句珍重我的朋友
        长长来路断了孤独
        长长来路心生温度

    多应景的歌。我的朋友们, 你们好吗?

    从上一篇日志到现在两个多月了,中间有很忙的时候,更多的时候是写不出字的时候。好几次,我把手停靠在键盘上,不知道些什么,最后还是关掉了窗口。今天或许是李健的歌让我的心情平静而舒适,所以还能码点字。以前我总觉得我不会写记叙文,那天被一提醒才发现,我其实只会写记叙文。我的文字都是按时间顺序发展的故事重演,或者说,我在日志里解说着自己的生活里那些还值得一提的部分。可惜解说乏味,收视率下降了。嗯,想说的是,这一刻看到这一段文字的你,就是我的朋友,不是朋友谁还是会关心这个乏味的解说员和他讲的乏味的故事的。

    其实最近是有比较大的故事:)这个可以私聊。

    小故事呢,开始慢慢弄明白自己到底是什么专业方向了,也发现自己虽然变阿变就变成了Computer Science,不过呢还是很喜欢Visualization这个方向的。我是个简单的人,可以看到漂亮的图,总是很开心的,只是看着TA的学生们码代码都很nb的时候,我总想说,我会算傅立叶变换呢。然后慢慢地就开始接触排名第一和排名第三的super computer了。一个叫做Jaquar美洲豹,一个叫做Kraken章鱼怪。两头猛兽,虽然还未曾亲见,现在依然只是远程登录,黑底白字的终端,感觉不出来这些一年几百万美元电费的电脑有什么特别。当Dongarra在讲台上讲着超级计算机的排名的时候,突然觉得怎么有点像武侠里面的兵器谱般。Dongarra讲到一台中国的电脑时,问我们几个中国学生,听说中国要建自主研发的芯片和架构的超级计算机,你们有什么信息不?这个当然是没有了,只是想起了王自强的课上总是激情澎湃地给我们讲龙芯…

    还有个小故事呢,是将来时,5月中旬的时候,应该会继续我的美国农村之旅,这回将去遥远的新墨西哥州的Los Alamos国家实验室实习。还不晓得会是什么样。好玩的是,当时老板问我说想去New Mexico还是Chicago, 还是就呆在这里。我木有回答,反问道,Where is New Mexico. 老板就告诉我,New Mexico is almost Mexico。。。

    现在是在放春假,一如既往的没有做到计划的每一件事。欢迎大家鄙视我:)

    itunes还在放李健的个,继续写歌词,这时候的歌词是,

    向往, 向往, 多想你在我身旁,看命运变幻无常……